国家标准《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2部分:汽车专项维修业户》由全国汽车维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。
主要起草单位 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、 上海市汽车维修管理处 、 北京市交通局汽车维修管理处 、 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 、 江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 、 沈阳市汽车维修管理处 、 郑州市汽车维修管理处 、 中国汽车保修设备行业协会 。
主要起草人 蔡凤田、张学利、冯桂芹、吴小鹏、白保民、俞世光、金秉吉、吕任华、苗作民、田国华。
| 43 道路车辆工程 |
| 43.180 检查、维修和试验设备 |
被 GB/T 16739.2-2014 GB/T 16739.2-2014 全部代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