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行业标准《IC卡道路运输证件 第11部分: IC卡证卡打印机技术要求》。

主要起草单位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、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、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、山西省交通运输管理局 、甘肃省公路运输管理局 。

主要起草人 张路彬、林海、吴金中、张晓征、靳瑾、陈宓、郑晓峰、陶圣、罗万华、陶秀、刘志、刘超。

目录

标准状态

基础信息

标准号
JT/T 825.11-2012
发布日期
2012-02-20
实施日期
2012-05-01
上次复审日期
2022-12-06 00:00:00
上次复审结论
继续有效
中国标准分类号
R10
国际标准分类号
03.220.20;35.240.60
03 社会学、 服务、公司(企业)的组织和管理、行政、运输
03.220 运输
03.220.20 道路运输
35 信息技术、办公机械
35.240 信息技术应用
35.240.60 信息技术在运输和贸易中的应用
归口单位
交通运输信息通信及导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
执行单位
交通运输信息通信及导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

起草单位

起草人

张路彬
林海
靳瑾
陈宓
罗万华
陶秀
吴金中
张晓征
郑晓峰
陶圣
刘志
刘超

相近标准(计划)

版权所有: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| 开发维护单位: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   公众留言
单位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240号 邮编:100029
ICP备案编号 京ICP备05046837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