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行业标准《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2部分:牵引车辆与挂车》。
主要起草单位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、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北京通州) 、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、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襄阳) 、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、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、济南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、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(天津)有限公司 、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、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 、中国重汽集团有限公司 、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、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 、上汽依维柯红岩商用车有限公司 、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、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 、广汽日野汽车有限公司 、中集车辆(集团)有限公司 、安徽开乐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、汉阳专用汽车研究所 、西安正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、约斯特(中国)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、泰斯福德(北京)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、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。
主要起草人 张浩、宗成强、张红卫、董金松、区传金、张学礼、晋杰、李强、屈怀琨、龙军、王晓友、刘洋、王子龙、王建业、魏仲文、韩睿、张明、徐伟刚、许金峰、史海燕、周维林、张有彬、李继东、黄中央、于畅洋、吕振洲、高国有、周雄、杨劲松、齐英杰、史卫华、宋尚斌、周刚、黄超智、刘鹏飞、李可、王波、牛超、汪晓旋、苏江、李韬、谷京哲、宋元磊、班兵、姚新艳、李超、姚英、蒲磊、罗飞、张伟、孟升、汪波、李博、安争松、史志勇、李威、仝晓平、杜宇程、李月。
| 43 道路车辆工程 |
| 43.080 商用车辆 |
| 43.080.10 卡车和挂车 |